行政組織
 
  留校申請規定  
     
 

 學生放學及例假留校申請管理辦法

一、目的:為鼓勵學生養成利用時間讀書的習慣並提供安全、安靜的閱

           讀空間,特定此辦法。

二、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

三、申請時間與管理方式:

﹝一﹞非假日夜間:

1、請於前一日放學前經家長同意,填具申請單後經導師簽名同意及申請

   老師簽名後,會知相關單位,交由生活輔導組辦理。

2、申請留校學生必須由導師或申請教師負責管理,並按學校作息及規定

   地點自習。

3、夜間留校輔導學生一律於學校用餐,並統一至總務處繳交餐費80

4、一律遵守學校規定,不得擅自離校外出,違者依校規懲處。

﹝二﹞ 假日:

1、假日到校讀書學生一律穿著制服返校,於門房完成登記後,進入規定

   教室閱讀,並保持該班整潔。(以規劃知新樓2F教室為優先)

2、前一日經家長及導師同意已完成申請且該班到校人數達十人以上時,

   憑申請單至總務處請值班工友開啟該班的門窗,進入該班閱讀,並於

   離開時關閉門窗及水電。

3、假日自習時間為800~1700。

4、到校同學需遵守學校相關規定。

四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,依規定辦理。

附件 (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
留校輔導申請單(pdf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