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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立再興國民小學圖書室閱覽規定
一、服務時間
開放時間及借還書時間:上午8:00-12:15 下午1:30-4:00
二、館內閱覽
- 進出圖書館請保持安靜,輕聲細語。
- 館內請放輕腳步、慢慢行走,勿奔跑、追逐、滑行。
- 請勿將食物帶入館內,以維護書籍及環境整潔。
- 閱覽完畢,請將書籍歸入原位,圖書、椅子、座墊擺放整齊。
- 請愛護圖書,不污損、撕割、圈點、塗鴉書籍。
- 於木板區閱讀,請脫鞋並將鞋子整齊放好。
- 電腦區設備僅供館藏查詢使用。
三、資料借閱
- 服務對象: 本校教職員及學生。
- 借閱冊數、期限:
(1)學生: 每人可借閱三冊,借閱期限二週,不可續借。
(2)教職員: 每人可借閱十冊,借閱期限一個月,不可續借;教師如因教學或研究需要,可提高借閱冊數及延長借閱期限。
(3)寒、暑假借閱冊數及期限將另行公告。
- 借閱資料
(1)學生可借閱中、英文書籍及過期期刊,班級共讀書籍除外。
(2)教師可借閱教師教學參考用書籍、教學用視聽資料、兒童中、英文書籍及過期期刊。
(3)以下資料不可外借:參考工具書(書標上貼有R字)、當期期刊、報紙、再興月刊、展示中書籍。
- 借閱規定
(1)借閱證如尚有逾期未歸還之資料,需先歸還後才可再借閱。
(2)借閱之資料如有遺失或損毀,購買相同之資料賠償;如書籍已絕版或無法購得,則購買相同定價、相同出版社、相同類型之書籍賠償。
(3)教職員工及學生離校時須歸還借書。
(4)未經借閱手續不得將圖書館書籍攜出。
- 借、還書流程
(1)憑本校學生證或教職員證借閱資料,借書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或交換。
(2)將學生證(教職員證)及欲借閱之資料交予館員,辦理借閱手續。
(3)完成借閱手續,取回學生證(教職員證)及借閱之資料即可。
(4)還書時,將資料交予館員辦理還書手續或投入還書箱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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