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一招生簡章  
     
 
臺北市私立再興高級中學九十七學年度招生簡章
校  址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2號 聯絡電話 (02)2936-9074#107
網  址 http://www.thsh.tp.edu.tw 傳真號碼 (02)2936-0674
入學管道 基北區高中職聯合申請入學 基北區高中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
招生區域 台北縣、市、基隆市、金門、馬祖地區 全國不分區
招生對象 國民中學畢業生或國二跳級生 國民中學畢業生或國二跳級生
入學條件

1.97年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五科量尺分數總分達227分以上,寫作測驗分數8分(四級分)以上。

2.在校學習表現:
(1)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(93學年度以後):
「日常生活表現」:前5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2)非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(92學年度以前):
「綜合表現」:前5學期平均成績達9分制6.00分以上

3.社團或學生幹部:曾擔任社團或班級幹部(含學科小老師)一學期以上。

4.特別條件:國中階段曾參加縣、市(分區)級以上之語文、數理、自然(含科展)、資訊或其它學藝類等競賽獲前6名或佳作、優選者均可加分(以教育行政機關所辦之個人項目為原則),加分標準見申請入學評選方式。

1.採計97年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五科總成績。

2.錄取登記本校約男生前90名及女生前90名之學生。

3.登計分發分數相同者,依基本學力測驗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科成績的順序依次比序分發。

4.有意入學本校者,務必於基本學力測驗報名時勾選分發「基北區」,並將再興中學列在前幾志願。

招生名額 100名 約男生90名,女生90名
報名方式 97年6月10、11日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國中集體向大同高中報名。 97年7月25至7月28日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國中集體繳交志願卡。
放榜日期 97年6月18日 97年8月11日
報到日期 97年6月20日 97年8月14日
備註一 詳細內容請參閱基北區97學年度高中高職聯合申請入學簡章彙編。 詳細內容請參閱基北區97學年度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。
申請入學
評選方式

一、加權總分:以基本學力測驗量尺之國文×1、英語×1、數學×1.5、自然×1.5、社會×1。

二、特別條件加分:

競賽等級 第一名(特優) 第二名(優等) 第三名(甲等) 第四~六名(佳作、優選)
縣、市(分區)級 8 6 4 2
台灣區或全國性 12 10 8 6
國際性 16 14 12 10

三、錄取標準:加權總分加特別條件加分後,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。

四、同分參酌順序:依基本學力測驗(1)數學(2)自然(3)國文(4)寫作測驗分數為序。

備註二

一、本校為完全中學,男女兼收,分班上課。

二、高、國中學生收費標準依教育局規定辦理。

三、依傳統本校學生有服裝儀容要求及規定,辦學特色請參見本校網站招生專區。

四、凡基測成績270分(含)以上申請或分發進入本校學生享有三年30萬獎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