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放學及例假留校申請管理辦法
一、目的:為鼓勵學生養成利用時間讀書的習慣並提供安全、安靜的閱
讀空間,特定此辦法。
二、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
三、申請時間與管理方式:
﹝一﹞非假日夜間:
1、請於前一日放學前經家長同意,填具申請單後經導師簽名同意及申請
老師簽名後,會知相關單位,交由生活輔導組辦理。
2、申請留校學生必須由導師或申請教師負責管理,並按學校作息及規定
地點自習。
3、夜間留校輔導學生一律於學校用餐,並統一至總務處繳交餐費80元。
4、一律遵守學校規定,不得擅自離校外出,違者依校規懲處。
﹝二﹞ 假日:
1、假日到校讀書學生一律穿著制服返校,於門房完成登記後,進入規定
教室閱讀,並保持該班整潔。(以規劃知新樓2F教室為優先)
2、前一日經家長及導師同意已完成申請且該班到校人數達十人以上時,
憑申請單至總務處請值班工友開啟該班的門窗,進入該班閱讀,並於
離開時關閉門窗及水電。
3、假日自習時間為8:00~17:00。
4、到校同學需遵守學校相關規定。
四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,依規定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