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室閱覽規定  
     
 

私立再興國民小學圖書室閱覽規定 

一、服務時間

 開放時間及借還書時間:上午8:0012:15  下午1:304:00

二、館內閱覽

  1. 進出圖書館請保持安靜,輕聲細語。
  2. 館內請放輕腳步、慢慢行走,勿奔跑、追逐、滑行。
  3. 請勿將食物帶入館內,以維護書籍及環境整潔。
  4. 閱覽完畢,請將書籍歸入原位,圖書、椅子、座墊擺放整齊。
  5. 請愛護圖書,不污損、撕割、圈點、塗鴉書籍。
  6. 於木板區閱讀,請脫鞋並將鞋子整齊放好。
  7. 電腦區設備僅供館藏查詢使用。

三、資料借閱

  1. 服務對象: 本校教職員及學生。
  2. 借閱冊數、期限:
    (1)學生: 每人可借閱三冊,借閱期限二週,不可續借。
    (2)教職員: 每人可借閱十冊,借閱期限一個月,不可續借;教師如因教學或研究需要,可提高借閱冊數及延長借閱期限。
    (3)寒、暑假借閱冊數及期限將另行公告。
  3. 借閱資料
    (1)學生可借閱中、英文書籍及過期期刊,班級共讀書籍除外。
    (2)教師可借閱教師教學參考用書籍、教學用視聽資料、兒童中、英文書籍及過期期刊。
    (3)以下資料不可外借:參考工具書(書標上貼有R)、當期期刊、報紙、再興月刊、展示中書籍。
  4. 借閱規定
    (1)借閱證如尚有逾期未歸還之資料,需先歸還後才可再借閱。
    (2)借閱之資料如有遺失或損毀,購買相同之資料賠償;如書籍已絕版或無法購得,則購買相同定價、相同出版社、相同類型之書籍賠償。
    (3)教職員工及學生離校時須歸還借書。
    (4)未經借閱手續不得將圖書館書籍攜出。
  5. 借、還書流程
    (1)憑本校學生證教職員證借閱資料,借書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或交換。
    (2)將學生證(教職員證)及欲借閱之資料交予館員,辦理借閱手續。
    (3)完成借閱手續,取回學生證(教職員證)及借閱之資料即可。
    (4)還書時,將資料交予館員辦理還書手續或投入還書箱即可。